


湖里区教育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印发《湖里区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厦湖教〔2026〕7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6〕48号)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和人口分布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年龄要求 全区各类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2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幼儿。各幼儿园严禁招收不及龄幼儿入园。 托幼一体化试点园可招收2—3周岁适龄幼儿(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各园招生通告。
描述你想生成的图片信息,如:画面里有什么风格/元素/色彩
Shift+回车 = 换行
AI可能会犯错误或不完全遵循,请谨慎使用。
同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