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携式密度计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油库便携式密度计日常操作管理。 2 HSE注意事项 2.1 油库计量作业人员熟悉防爆、防静电、防雷电、防窒息等常识,严格遵守危险工作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2 进入工作区域应当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佩戴合格的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挂安全带,上船计量作业应当穿救生衣。 2.3 计量作业前应当自觉触摸消除静电装置,计量工具、试剂应当放在计量工具箱内,手扶防护栏上下扶梯,不可跑跳。 2.4 在有油蒸气的场所,计量人员应当站在上风口操作。 2.5 进入受限空间计量作业应当经过油气检测,检测合格后持《受限空间作业票》,现场有人监护,方能进入受限空间计量作业。油气检测不合格禁止入内。 2.6 正在收发轻质油品的罐车、油轮和油罐禁止人工计量作业,收发油结束,达到安全稳油时间后(液面稳定时间,通常,轻质油不少于15 min;重质油不少于30min),方可进行计量作业。 2.7 人工计量时,应当先消除静电且不得猛拉快提,上拉速度不得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m/s。 2.8 遇有暴雨、雷电、大雾或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人工计量作业。 2.9 夏季气温超过35℃,冬季下雨雪楼梯结冰时,应当双人上罐计量。 2.10 计量作业中轻质油品洒落应当立即擦拭干净,计量作业中已浸油的物质和废棉纱应当集中放入容器中,计量油样应当集中密闭存放,由油库统一处置。 3 准备工作 3.1 使用前要保证密度计电量充足,若出现电量不足的情况,要及时充电,具体操作参照《便携式微振筒数字密度计用户手册》。 3.2 检查便携密度计尺带是否牢固,转动是否正常,确保微震筒连接牢固、表面清洁,连接油罐与密度计静电夹,开机,确认电源、通讯正常后开始测量操作。 4 计量操作 4.1 根据液位高度确定密度和温度测量点位,具体参照《GB/T 4756-2015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和《GB/T 8927-2008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法 手工法》。 4.2 密度计对正计量口,平稳架好开始测量,具体操作参照《便携式微振筒数字密度计用户手册》。 4.3 测量结束后做好记录,测量结果经修正后填写原始记录。 5 数据管理 5.1 测量数据定期导出至电脑存档(至少每季度上传一次),新款设备用蓝牙接收器(白色),老款设备用无线接收器(黑色)。 5.2 数据导出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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