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民政惠民政策宣传 一、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师市户籍的常住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师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师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标准:对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人员,按师市最低生活保障基本标准的10%-30%比例增发救助金,对边境团场,按照不高于20%比例增发救助金。 二、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师市户籍人口和师市辖区内非师市户籍人口。根据困难类型,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原则上急难型救助标准按照每人次不高于当地月低保标准5倍,支出型救助标准按照每人次不高于当地月低保标准8倍。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四、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具有新疆户籍的兵团所属单位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注:户籍迀出新疆予以停发并不得重复享受,去世人员次月不再享受。 五、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 养老服务补贴:具有师市户籍的低保、特困人员中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具有师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具有师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是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师市发放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具有师市户籍、持有师市发放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 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申请条件: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指一、二级残疾 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 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 童;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指一、二级 残疾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服刑在押、强制 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 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设计海报 对每个细节做高清处理,提升文字清晰度 颜色不要太花里胡哨)
描述你想生成的图片信息,如:画面里有什么风格/元素/色彩
Shift+回车 = 换行
AI可能会犯错误或不完全遵循,请谨慎使用。
同款 0
评论 0